
照明燈具種類很多,從光源、結構、造型、防護方式等各方面都有差異。因此,根據使用環境,合理經濟地選擇照明燈具,保證安全,不容忽視。
1.照明燈具引起火災的原因
(1)白熾燈:白熾燈燈泡的燈絲是用熔度高,且不易蒸發的鎢制成的。當接通電路,在白熾燈的兩極間,加以額定電壓,燈絲通過電流被加熱成白熾體,溫度達到2000℃—3000℃而發光。白熾燈燈泡表面溫度很高,能烤燃臨近或接觸的可燃物質。
(2)普通熒光燈(即日光燈):引起火災的主要原因是,鎮流器的過熱燃燒及燈管與燈座接觸不良產生火花造成。
(3)當供電電壓超過燈泡上標出的電壓時,或當大功率燈泡的玻璃殼受熱不均,或水滴濺在燈泡上時都能引起燈泡爆碎。燈泡在工作時破碎,高溫燈絲和熾熱的玻璃碎片濺落在周圍可燃物上,會引起火災。
(4)燈頭接觸部分由于接觸不良而發熱或產生火花,以及當燈頭與玻璃殼松動時,擰動燈頭而引起短路等,也有可能造成火災。
(5)臥室或局部照明使用的臺燈,由于臺燈遮光罩和本體是塑料或其他可燃物制成的,采用大功率燈泡長時間使用時可能烤燃遮光罩,或引燃靠近可燃物,或紙、布等遮擋燈具的物品。
(6)廚房、浴室、廁所等處,使用不防水、不防潮沒有玻璃罩密封的白熾燈,油氣或水分浸入燈頭內會造成短路起火。
2.照明燈具的防火措施
(1)照明燈具與可燃物之間保持適當距離,燈泡上不可用布或紙包裹。
(2)大功率照明器具燈頭附近使用的導線應采用以玻璃絲﹑石棉、瓷珠等為絕緣的耐燃線,防止高溫烤絕緣導線。
(3)有可能遇到碰撞的燈具,應掛在高處。
(4)在正對燈泡的下面,盡可能不存放可燃物品,特別是臥室、書房等,應盡量采取這一安全措施,以防止燈泡破碎時掉落火花而引起火災。
(5)日光燈的鎮流器不應安裝在可燃建筑構件上。如在可燃材料上安裝容量較大的白熾燈、鎮流器時,應考慮通風、散熱及隔熱等防火措施。
(6)廚房、浴室及廁所內必須選用防水型或防爆型燈具;開關、插座選用防水、防潮型或防爆型的。
(7)可燃吊頂內暗裝的燈具功率不宜過大,應以使用白熾燈或熒光燈為主,而且燈具各部分應保持一定距離,以利于散熱。另外,暗裝燈具及其發熱附件,周圍應用不燃材料,如石棉板或石棉布等,做好防火隔熱處理,或者在可燃材料上刷防火涂料。
(8)臺燈宜使用節能的護眼日光燈,若使用白熾燈,一般不宜超過40瓦。
(9)防止燈具使用的電源線路、開關插座過載。